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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 房 也 要 刨 根 问 底

张先生看中了中山西路附近一套二手房,同孙姓业主签定了合同、交了定金后张先生就将房子好好装修了一番,接着就搬了进去。然而突然有个女士找上门来,表示自己对房子拥有产权,要求张先生一家搬走。

原来,孙姓业主正同太太办离婚手续,两人已经分居。孙姓业主在未通知其妻的情况下擅自将房子出售然后搬到外地去了。根据有关规定,房屋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共有人未表示同意的情况下,单独一方签定的合同不能构成有效的买卖关系。然而房子都已经装修过,张先生不愿搬走。于是孙太太提出让张先生再付给她一笔房款,张先生当然觉得很难接受。这次二手房买卖让张先生感到委屈,他不无冤枉的说:“买房的时候我怎么知道他们在闹离婚呢?”。

如果张先生碰到的还只是钱的问题的话,那么陆先生的买房遭遇则更让他心烦。搬进这套位于老式居民楼的房子没多久,陆先生就发现隔壁的一家邻居开始侵犯他家门前的一些“领地”,先是不时的堆些杂物,后来就变成了邻居家杂物的“长驻地”。陆先生跟邻居家商量却碰了一鼻子灰,邻居颇有点要吵架的味道。陆先生无奈去居委会反映这一情况,这才了解到,原屋主同邻居两家人因公用面积纠纷结怨由来已久。陆先生买下这套二手房的同时,也顺带附上了这段“恩怨”。

更为可怕的是,时不时会有些陌生人打电话或上门来找原屋主,有些人的身份似乎还颇为复杂,陆先生只能一再解释原屋主已经搬走了,搬到哪里他也不知道。但是个别人还是会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陆先生自嘲的说:“如果我是公安局的,买房前铁定要先把屋主的情况先摸清楚。”

一位业内人士向笔者介绍说,二手房买卖中类似由卖方资质、卖方背景引起问题的情况虽然是少数,但是这也提醒购房者在确定购房意向前不妨去做一下调查工作。除了要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有否抵押及产权情况;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或通过周边房价自行估算等这些一般的调查外。最好还要向周边邻里、居委会了解屋主及邻里的情况,以确保将来居住的百分之百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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