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的国家级标准———《房产测量规范》,规定了以下十种情况,建筑面积不作计算。 1
层高小于22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地下室、半地下室; 2
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 3 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
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 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
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 利用引桥、高架桥、高架路、路面作为顶盖建筑的面积; 8
活动简易房屋; 9 与房屋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10
新的房产测量规范将按精度等级不同,分别允许误差范围为±026、±06、±14,而旧标准允许面积测量误差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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