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书签
设为首页
主 页
|
政务告知栏
|
业委会理事会
|
业主服务厅
|
经典楼盘
|
楼市行情
|
房屋租赁
|
社区长廊
|
教卫天地
|
艺术天地
咨询热线:63217666
会员注册
企 业 查 询
关键字
类 型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邮编
产品名称
分类搜索
楼 盘 查 询
区 域
所有
徐汇
普陀
闸北
虹口
长宁
杨浦
静安
黄浦
卢湾
南市
浦东新区
嘉定
宝山
崇明
松江
金山
青浦
奉贤
南汇
闵行
川沙
类 型
所 有
二室一厅
一室一厅
三室一厅
二室二厅
三室二厅
多层错层
户 型
所有
现房
期房
面 积
所有
小于80平方
81—110平方
111—140平方
140平方以上
价 格
所 有
小于2000
2000—3000
3000—4000
4000—5000
5000—6000
6000以上
关键字
政 务 公 开>>买 卖 法 规
修改《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的决定
建设部决定对《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十条第七项改为第八项;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七)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证书的”。
二、第二十八条修改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构收回其注册证书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作废;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三、删去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中的:“没收违法所得”。
四、第三十一条修改为:“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第三十二条修改为:“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工作按照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关于我们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站点导航 | 联络我们
业主在线 版权所有